不想繼承債務?拋棄繼承與限定繼承有什麼不同? 限定繼承需要辦理嗎?

by Rita
2.2K 瀏覽次數

提前財產規劃、遠離遺產官司

拋棄繼承與限定繼承差別(影片)

我們在面臨親人離世後留下的資產,有時很難知道被繼承人的財務狀況,總是要弄清楚才知道如何選擇繼承方法。

🙋🏻‍♂️網友最近來詢問「聽說」他過世的親人在外面有欠債的問題,但是也聽家人說他有留下了不少的遺產。這時候繼承人到底要辦「拋棄繼承」呢?

今天就來介紹這拋棄繼承與限定繼承有什麼差別?

【限定繼承vs拋棄繼承】不想繼承債務怎麼辦?2種繼承方式的步驟【Rita橘子姐的理法院】

之前的新聞報導太平洋電纜公司的前董事長孫道存去世,因為欠債留下多筆的債務官司,而他的女兒兒子孫芸芸姐弟都已經去法院辦理拋棄繼承了。

影片連結:【如何查繼承多少財產】如何知道被繼承人一共有多少遺產?5步驟查留下多少遺產

另一個案例是藝人豬哥亮去世時,新聞報導他有一些私人的債務問題,不過也提到他還有一些電影的票房收入。當時據說至少有2000多萬元的酬勞可以拿。

新聞連結:豬哥亮6億債留兒女? 律師5點分析解答!

因為也搞不清楚他債務比較多?還是留下的遺產比較多?他的繼承人就沒辦像孫芸芸一樣,馬上去辦理拋棄繼承。因為說不定留下來的財產反而比較多,他的繼承人可以「被動的等」債權人上門討債時,再主張「用豬哥亮的遺產還他的債務」就好了。

如果我們遇到了上面2種狀況,也是要思考:到底用拋棄繼承還是限定繼承?才會保障自已的權益?

不想繼承債務?拋棄繼承與限定繼承有什麼不同? 限定繼承需要辦理嗎?
拋棄繼承限定繼承比較表【rita橘子姐的理法院】

民法修正後的繼承制度:限定繼承

首先來介紹我國民法修正後的繼承制度,因為已經改為全面的限定繼承,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的所有債務,只要用遺產來還債就可以了,超出遺產額度以外的債務是不必負責。

這樣可以避免有些不明債務找上門,繼承人就要背負無止盡的債務問題。

民法第 1156 條

1、繼承人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開具遺產清冊陳報法院。

2、前項三個月期間,法院因繼承人之聲請,認為必要時,得延展之。

3、繼承人有數人時,其中一人已依第一項開具遺產清冊陳報法院者,其他繼承人視為已陳報。

2個法律角度判斷選擇繼承方式

一、很確定債務大於遺產總額:「拋棄繼承」

  1. 拋棄繼承就是對被繼承人任何的遺產、負債全部都拋棄,遺產包括現金、存款、保險等動產和房屋土地等不動產。
  2. 注意拋棄繼承是不能後悔撤回的。如果遺產還被繼承人的債務後還有發現有剩財產,已經聲請拋棄繼承的繼承人,不可以再要求要繼承剩下的財產。
  3. 拋棄繼承在時效上要在知道自己可以繼承時起,3個月內向法院提出聲請,並且還要通知後順序的繼承人例如子女拋棄繼承後孫子女和外孫子女在知道自己可以繼承時起3個月內聲請辦理拋棄繼承不然孫子女就會變成繼承人要去償還繼承到的債務
  4. 拋棄繼承在法院書面審查通過後會給一份「准予備查函」。未來如果被繼承人的債權人(例如銀行),向拋棄繼承的繼承人要求還錢,拋棄繼承的繼承人是可以出具「法院准予備查函」來保護自己的財產。
【拋棄繼承】兄弟爭家產逼女兒拋棄繼承?程序怎麼辦理6個重點?【rita橘子姐的理法院】

二、在債權債務「不明」的情況下:「限定繼承」

  1. 這種說法在法律上的概念是「概括繼承,限定責任」,就是繼承人是繼承全部遺產和債務,但是在責任上繼承人只需要拿繼承所得到的遺產,來還被繼承人的債務就可以了。如果遺產不夠還債務,也不必用繼承人自己的財產還。
  2. 時效:不過限定繼承要特別注意一點,要在知道自己成為繼承人的三個月內,「主動」 開具遺產清冊陳報給法院!若時間不夠,還要向法院申請延展時間。所以不是什麼事都不用做就可以主張限定繼承喔!
  3. 公示催告申報債權:法院受理之後就會依據公示催告程序公告,要求被繼承人的債權人在一定期間內。例如一般是在6個月內申報債權,同時也會要求限定繼承的繼承人,把法院的「裁定內容」登報
  4. 在法院的公示催告期間繼承人不可以分配財產也不可以先還錢給任何債權人
  5. 如果有做向法院陳報遺產清冊+公示催告程序,等公示催告期間過了,確定有多少債務及多少遺產之後,如果遺產不夠還所有債務,債權人就會依照比例接受清償。一定是先還完債務,如果遺產有剩繼承人們才可以分配遺產,或是依照遺囑交付遺贈財產。
  6. 如果債權人沒有在公示催告期間申報債權,繼承人就不會知道有該筆債權存在,沒有申報的債權人,就只可以就剩下的遺產請求還款。這就是法律上講的「概括繼承,限定責任」
  7. 但相反的如果繼承人沒有去法院做「陳報遺產清冊+公示催告程序」這個動作,繼承人自己就先把遺產分了。或是先還錢給先上門討債的債權人,之後陸續又有其他債權人來討債,而被繼承人的遺產已經不夠還債,這時候繼承人就要拿自己的錢出來還

善用專業省錢減少糾紛

所以限定繼承有沒有照法律規定,在時效內去「陳報遺產清冊+公示催告程序」真的非常重要。繼承人一定要小心遵照程序來做,選擇對的繼承方法,以免繼承不到財產還要自已幫忙還債。

如果繼承沒有辦好,後續的麻煩的瑣事其實很多,沒有注意法律的規定,也很容易損失龐大的財富。

最後Rita還是要說「法律只保護懂法律的人!」善用專業人士幫忙,可以省錢減少糾紛。

🍊本文為👉律師先生瑋哥提供案例

🍊我是Rita,每周分享熟齡學習、理財法律,歡迎到👉FB【橘子姐的熟齡理法院】或▶YouTube【橘子姐的熟齡理法院】來聊天!

按讚加入粉絲團

延伸閱讀

GA瀏覽人氣:639
Blogimove部落格搬家技術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