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信託】銀行幫忙管遺產? 專款專用不怕遺產被騙被侵佔

by Ri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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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無法預測,但可以創造

人生總有意外,我們都希望能夠在活著的時候把自已照顧好,走的時候把在意的人照顧好。

單身無伴的理財規畫更是重要,除了要及早規劃自已理財計畫,幫助自已在退休養老可以享受安穩人生。

但如果萬一是自已先走了呢?

詢問這個問題的人,大部分是想要給在意牽掛的人,給一份未來照護。

有時是單身長期照顧年老或失智的父母;也有單親家庭想預先安排自已和年幼的小孩,也有的是自已照顧車禍失能而無法工作的配偶。

這種需要長期照顧的家人,他們會不會因為如果自已有意外,沒法再照顧他們,拿到了自已身後的遺產會被騙走?或是太會花錢而沒法把錢管好,日後沒錢也得不到照顧呢?

不過要用遺產來照顧所愛的人,交待別人處理不一定放心,還好現在有一些金融工具,可以幫助自已來實現這些願望。

「遺囑信託」是什麼?

就是用遺囑設立信託帳戶,指定自已信任的人當作受託人(就是銀行或信託公司),把要信託的財產移轉給受託人(銀行),受益人則指定要照顧的人。信託財產可以包括金錢、不動產、有價證券。

這種信託是可以延伸遺囑的用途,運用「遺囑信託」約定讓這筆錢只能「專款專用」。

除了立下有效的遺贈,分配財產給想給的人,但如果是需要長期照護的人,或是沒有行為能力的人(年老失智、未成年子女、失能長照),一下子給太多財產反而不是好事。

而遺囑信託,就是利用銀行(信託公司)在信託期間幫忙管理遺產,專款專用,確保財產有照遺囑的內容來運用。

(參考影片「單身誰能繼承你財產?自書遺囑給最愛~財產不充公」)

信託不是有錢人的專利,小資也可以信託

很多人會擔心自己的財產不多,不符合信託門檻。事實上,視各家銀行規定,有些銀行設定門檻很高,要數百萬到上千萬元才能辦理信託,也有些銀行根本沒有設定信託的金額門檻。大家可以依照自已的需求找合適的銀行。

因為信託是一種受嚴格法律保障的財產管理制度,以前大家都認為信託是有錢人才會做的事,但現在的金融商品愈來愈多元化,其實一般人都可以藉由遺囑信託來幫自已所愛的人做規劃。

案一:專款照顧年老父母 遺產信託不浪費不被騙

遺囑信託比較有名的是港星梅艷芳在過世前,因為擔心她的母親繼承鉅額遺產,萬一年紀大被有心人士騙錢,或是太過浪費而太快花光遺產,她就在生前把財產信託,由銀行每月撥進一筆錢,用細水長流的方式,讓身後留下的老母親生活無虞。(新聞:月領83萬不滿足! 梅艷芳媽想領光女兒近3億遺產)

案二:若人生提早畢業 如何確保資產留給孩子、不被挪用?

有位離婚單親的陳姐,獨自養育一雙兒女,自已持有數千萬資產。因為陳姐一直有高血壓心臟病,因經常住院治療。想到自己未成年的子女,擔心自己的財產被人侵佔,也擔心子女繼承大筆遺產無法管理。

因此,她先立下遺囑,經公證後,再到銀行辦理遺囑信託,指定一位律師當遺產執行人兼信託監察人。

這種遺囑信託,單親家庭常是用在照顧自已的未成年子女,或是有身心障礙的家人,避免自已過世了,錢會被監護人不當運用。(新聞:「信託」不是有錢人的專利!財產交信託 不怕身後子女爭產)

遺囑要有效成立,遺囑信託才能執行

遺囑信託雖然可以自己事先簽訂信託約定書,約定未來信託管理細節。不過辦理遺囑信託需要注意的事項較多,要到銀行辦理遺囑信託之前,你要先找到可以信賴的遺囑執行人與信託監察人,還需要找到願意承辦的銀行當受託人。

因為「遺囑信託必須遺囑先成立,遺囑信託才能執行。」如果遺囑有爭議(例如侵害遺產的特留分),或是遺囑執行人不執行遺囑內容,這個遺囑信託就形同虛設。

遺囑信託優缺點

遺囑信託3種優點

  1. 遺產有主導權:自己約定未來信託管理細節,及相關的權利義務。
  2. 立遺囑人僅需要辦理遺囑公證程序手續較為簡便,暫時不需負擔信託費用。
  3. 找自己信任的遺囑執行人確定受託銀行受理意願,排除未來遺囑執行的不確定因素。

遺囑信託4種缺點

  1. 受託銀行可能拒絕受理
  2. 遺囑如果不詳細,可能無法完整傳達信託管理的細節
  3. 信託約定書是由遺囑執行人簽訂,不一定能夠完整傳達立遺囑人的真意。
  4. 委託人須先繳納手續費,委託人及受益人還需要配合信託簽約及受銀行要求之K Y C、 A M L相關作業程序。

遺囑信託費用怎麼算?

  1. 簽約金: 設立的簽約金是一次性的費用,一般遺囑信託的費用比較高,因遺囑信託的契約複雜度高,目前簽約金從幾萬元到數十萬元都有,因遺囑信託的簽約金不低,也使得財產不多的民眾往往不用銀行的遺囑信託。
  2. 信託管理費: 除了簽約金,銀行還會收信託管理年費,大約是信託財產規模的0.2~0.5%。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高齡者身心障礙者信託相關資訊

信託需要財務、法律、稅法、信託等全盤規畫

不管是什麼原因成立遺囑信託,成立信託真的比較複雜,你需要多方面考量,例如:訂定遺產分配給誰?多少遺產會進入信託?有沒有違反法律上的特留分?

為了減少以後的爭議,遺囑是否需要請律師寫代筆遺囑?需要見證人見證嗎?怎麼選信託監察人?讓監察人可以好好的監督信託?

所以完整的信託需要全面的考量財務規畫、法律、稅法、信託幾個方面,相對遺囑贈與困難度就提高了。

結論:人生總有放不下的人,放不下的事,最好的解方就是提早規劃

不論是單身還是單親家庭,如果可以協助自已可親友較少,又有長期照護父母子女的需求,最好儘早規劃遺囑或信託,運用好的金融工具,幫助自已少一些掛念的事。

加注警語本文內容僅供讀者為一般性參考,個案仍需經您諮詢專業人士以評估能否適用,因此,我們建議您應就遇到的問題尋求適當的專業意見。

本文由律師先生瑋哥提供案例,同步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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