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孫媳婦沒有繼承權 應繼分和你想的不一樣
單身族信託搭配遺囑 遺愛不遺憾
當親人離世,財產會如何分配繼承?法律上是如何規定的呢?
你知道法律上規定總共只有五種人,可以繼承遺產嗎?
長輩如果想要多給一些自已喜歡的兒子或是孫子,或是單身單親想把一些財產給自已的親友。
假如想留一些財產給他們,有哪些方法可解套?
而單身、頂客族的財產,繼承的順序又有什麼要注意的呢?
這些都有關法律的應繼分。民法早就規定每個人的繼承順位和比例要怎麼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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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應繼分和特留分的規定是什麼
如果你很想自已支配自已的財產會給誰?給多少?
上次影片有提到特留分的問題,其中有說到如果財產不想給有繼承權的人,像是不給不肖的子孫。法律上還會保障繼承人的公平繼承權利。
影片連結:【財產全部給兒子】特留分怎麼算?女兒不能繼承遺產?
所以也不能完全不給遺產,只是用應繼分去計算比例,給這位繼承人有基本的一些保障。
還有影片提到如果父母贈與財產給子女,但是日後子女不孝順了,父母就可以撤銷贈與,把財產拿回來。
影片連結:【子女不孝撤銷贈與】不扶養父母,贈與的房子可以收回嗎?
「應繼分」簡單來說,就是繼承人可以分到多少遺產的比例
我們對自己遺留下來的財產,有三種方法可以分配給繼承人。
- 法律規定:依照民法第1144條規定,用法律規定的「應繼分」比例,讓繼承人依法律比例來分配遺產。
- 共同協議:所有的繼承人大家全部在一起,共同來協商如何分配遺產的比例。不過這種需要所有繼承人都同意才會成功,只要有人不同意就破局了,所以很多也是因為協商不成,告上法院請求分割遺產。
- 事先立好遺囑:這種可以照自已的意思來分配給繼承人,其實是最能避免爭訟的方法。不過因為華人社會,很多長輩會避諱談死亡遺產的事,所以很多還是造成子孫日後對簿公堂爭財產。在這可以去參考幾個影片連結,分析「各種遺囑怎麼寫才有效」的影片。
影片連結:【遺囑要怎麼立才有效】大地主遺囑4千萬房給兒子,律師代書公證代筆遺囑竟無效?
影片連結:【單身誰能繼承你財產?】單身頂客必知立遺囑遺贈,家人免爭產、財產不充公
民法的應繼分怎麼規定?
根據民法第1138條與第1144條,繼承人分「配偶」、「血親」2種,配偶之間除了分配好夫妻剩餘財產後,也有相互繼承遺產
民法的應繼分怎麼規定?民法第1138條與第1144條
根據民法第1138條與第1144條,繼承人分「配偶」、「血親」2種,配偶之間除了分配好夫妻剩餘財產後,也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是「當然繼承人」,所以只要有遺產,配偶一定都分得到。
但是配偶也不能全部獨占,而是要跟順位繼承人一起分配。順位繼承人就有: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這四種。
你發現了嗎,原來孫子還不是繼承人?媳婦女婿也不是繼承人!!來看看這些順位怎麼分配。
一、在有配偶的情況下
今天先不討論夫妻的剩餘財產制,很單純只討論已經扣除夫妻剩餘財產後,剩下全部的遺產。
- 如果有配偶和子女→平均分配。每個人都一樣多。例如2個子女,就子女和配偶每人各1/3。
- 只有配偶和父母,沒有子女→配偶先拿一半,其餘父母平均分配,就是父、母各1/4。如果父親已經先死亡,那就由母親拿到全部的1/2。
- 有配偶沒有子女和父母,配偶就和兄弟姐妹分→配偶可以先拿一半,其餘的1/2由剩下的兄弟姐妹平均分配。
- 配偶和祖父母→配偶先拿三分之二,其餘的1/3祖父母平均皆配。
- 全部只有配偶存活→配偶拿全部的遺產。
二、單身、頂客族沒有子女 遺產怎麼辦?
但現在除了沒有子女的頂客族,單身不婚族,或失婚獨老族也愈來愈多,所以我們也常被問到如果是單身遺產會怎麼分?
- 由下一個順位繼承人分配:其實有沒有配偶或有沒有子女都沒關係,根據前面的繼承順位,遺產會一直依順序往下找尋繼承人,而同一順位的繼承人就平均分配遺產。
- 無繼承人充歸國庫所有:但是如果連法律上規定這四種繼承順位,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都沒有,這時候如果沒有事先立下遺囑,那麼在完全沒有順位繼承人的狀況下,這些財產扣除債務之後就會由國庫接收。
三、繼承順位沒有孫子女!如何多保留一些遺產給長房或是金孫?
很多傳統的爺爺奶奶會認為要多一點財產給長房或金孫,但上述民法提到的繼承順位裡並沒有孫子,所以孫子、曾孫想要繼承祖父母的財產,只有二種情況。
- 第一種是代位繼承,就是孫子的爸爸如果先死了,或是喪失了繼承權,孫子就可以代替爸爸成為代位繼承人,得到原本爸爸那份遺產。但是代位繼承只能發生在「第一順位繼承人比被繼承人早過世」的狀況,所以孫子代位繼承權之後,曾孫就不會有繼承權了。
- 第二種是事先立遺囑,祖父母把遺產一部分,用遺囑的方式給孫子或曾孫。原則上每一位被繼承人都有自由處理遺產的權利,只要不要侵害到這些繼承人的「特留分」,祖父母是可以在遺囑上寫好要給孫子多少遺產的!
所以還是有預立遺囑比較能照自已的意思來分配財產。而不是讓法律直接規定順位。
事先規劃,避免子孫爭產對簿公堂
因為法律規定只能照大數法則,把親人間的財產關係用最多人運用的方式來安排。但是現代的人際關係和親屬間的關係,有時候親疏關係還真的和我們想的不一樣。
如果真的不想照法律規定的比例分配,也要事先尋求律師會計師等專業人士的協助,透過事前規劃。
想要規避「應繼分」和「特留分」的方法也很多,像是利用生前贈與、保險、遺囑信託…方式,有效又合法節稅。
當你知道法律怎麼規定,可以先探索自已想要怎麼安排,就知道還有那些事是自已該準備的差距了。
看影片,學生活法律知識!
懂法律,保護自已的權利!🍊
加注警語:本文內容僅供讀者為一般性參考,個案仍需經您諮詢專業人士以評估能否適用,因此,我們建議您應就遇到的問題尋求適當的專業意見。
本文由律師先生瑋哥提供案例,同步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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