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拋棄還是繼承?】5步驟查繼承到多少財產,不再繼承龐大債務

by Ri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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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債子償?」避免繼承從天而降的債務

教你過世親人的存款、保單、股票、貸款,要去哪裡查?

繼承到債務要馬上「拋棄繼承」嗎?

有人遇到了要開始繼承財產的時候,又不清楚被繼承人的財務狀況,總是要弄清楚到底是會繼承到財產?還是會繼承到債務?

不過,很多家庭是沒有事先預立遺囑,或是找專業的律師會計師把財產欠債清單盤點清楚,事先規劃。一旦遭遇親人往生,首先面臨到的就是「被繼承人究竟有哪些遺產」的困境。像是持有的股票、基金、保單等等,種類繁多,如果遇上親人走得突然、沒有交代清楚,可能要跑很多幾金融公家機關來搜集所有遺產資料。

最近有一個新聞,有人因為聽到說父母的遺產債務比較多,馬上就去法院申請拋棄繼承。事後才發現父母的遺產扣掉債務,還有500多萬元可以繼承,剩下的遺產就被下一順位繼承人,也就是他的叔叔拿走了500萬元。

這就是沒有經過調查財產清冊,馬上拋棄繼承的壞處。

新聞連結:親人遺產有限卻債台高築,光說「我要拋棄繼承」是沒用的!

影片分享:【如何查繼承多少財產】繼承到債務!該拋棄還是繼承?5步驟查繼承財產

【如何查繼承多少財產】繼承到債務!該拋棄還是繼承?5步驟查繼承財產【Rita橘子姐的理法院】

新聞報導太平洋電纜的前董事長孫道存去世,因為欠債留下多筆的求償官司,累積債務200多億元,而他的女兒孫芸芸、孫瑩瑩及兒子孫智宏已拋棄繼承。

之前的新聞報導太平洋電纜公司的前董事長孫道存,在去年11月去世了。因為欠債留下數百億元的債務,而他的兒子女兒就是名媛孫芸芸姐弟,全部都已經拋棄繼承了。

新聞連結:孫道存病逝留上億債務 「孫芸芸姐妹」拋棄繼承

延申閱讀:不想繼承債務?拋棄繼承與限定繼承有什麼不同? 限定繼承需要辦理嗎?

什麼是拋棄繼承?

民法第 1174 條 繼承人得拋棄其繼承權。前項拋棄,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拋棄繼承後,應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但不能通知者,不在此限。

拋棄繼承就是繼承人向法院表示,不繼承被繼承人的任何「遺產」及「債務」。只要在可以繼承時起 3 個月以內。用書面向法院提出聲請狀和相關資料就可以了。

而這種直接拋棄繼承的考量,通常是債務確定大過遺產金額才會採用的方法。

不過因為我國的民間習慣,事先準備好遺囑,把自已的財產清單都寫好交待給其他家人,真的只有少數人。

有很多的繼承人,都是不知道被繼承人的財產狀況。

也因此常常有人到了繼承的時候,到底是繼承債務多還是遺產多,自已都搞不清楚。

要如何才可以查到被繼承人的所有財產呢?

以前要辦理遺產繼承非常麻煩,需要跑戶政機關、國稅局、銀行、壽險公司、集保公司等,有時候還會漏掉。

現在只要去國稅局單一窗口就可以了。

申辦財產清單分為下面5個步驟

  1. 繼承人先到國稅局調閱被繼承人財產、所得清單。國稅局就會給一份「遺產稅財產參考清單」,裡面會記載被繼承人的財產(例如是不動產、公司的資產等)、還有一些稅務和贈與的資料。
  2. 還要到國稅局的單一窗口,去調閱被繼承人所有的「金融遺產資料」。這時國稅局的單一窗口會通報金融機構,讓各家金融機構查詢被繼承人所有金融遺產,包括存款、基金、上市櫃及興櫃有價證券、票券、保險、期貨、銀行的保管箱,還有是否有貸款和信用卡債務等資料。
  3. 申辦後在10天內,各金融機關就會將查到的資料,直接回覆給申請人,申請人就可以拿到被繼承人的金融財務清單。
  4. 等拿到得國稅局查詢的資料,還有各金融機關回覆的相關資料,就可以把這資料整理好全部的財產清單,向法院聲請「陳報遺產清冊」。
  5. 當向法院去聲請「陳報遺產清冊」之後,就會開始概括繼承的有限責任

什麼時候該拋棄繼承呢?

在新的民法規定,有關遺產繼承的規定,已經不再採所謂的概括繼承,而是改成「全面限定繼承」,所以如果沒有去拋棄繼承,就開始概括繼承的有限責任

民法第1148條 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不過,如果整個清算下來發現債務已經大於繼承的財產你也不想去參加限定繼承的程序,想要避開法院冗長的繼承程序。因為參與繼承程序不但要申請一堆資料文件,之後還要用財產清冊去一筆一筆還債,最後還是一毛錢也拿不到
這時候就可以像孫芸芸姐弟那樣,直接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

拋棄繼承後,不能反悔撤回


如果決定要聲請拋棄繼承一旦法院經過形式審查,確認之前準備的文件正確後法院就會核發「准予備查函文」。裡面會聲明繼承權於繼承開始就失去效力
因為事後反悔拋棄繼承按照現在司法實務見解一旦合法聲請的拋棄繼承,到達法院後就會即刻生效
因此,拋棄繼承人不可以再向法院提出撤回的請求
這個立法的目的主要是為了維護繼承關係的安全不能一直讓繼承財產反覆不確定,還有保障其他共同繼承人,和利益關係人的權益
換句話說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是不能再反悔說要取消的
最後還是要提醒因為繼承的程序都具有時效性,錯過的話影響的財產權利很大
雖然親人離世會有很多事情待辦但是也一定要注意遺產和債務的繼承時效。
學習相關法律及稅務程序才會知道利害關係,如果覺得有需要,還可以事先尋求法律會計專業協助

做好身後財產規劃,可以照自已的意思擬定分配財產,或是事先把金融財務狀況記錄保留好,就可以在傳承上比較放心,不用擔心一些財產後繼無人,也因為事先的規劃,留給後輩繼承人,更多的方便與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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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律師先生瑋哥提供法律案例

【限定繼承vs拋棄繼承】不想繼承債務怎麼辦?2種繼承方式的步驟【Rita橘子姐的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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