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財產繼承的問題上,提早規劃非常重要。律師瑋哥(王冠瑋律師)常遇到讀者問起有關遺產要如何處理的問題,特別是希望將全部遺產留給特定人的情況。有個朋友來諮詢父親遺產要全部留給母親的問題,他們兄弟拋棄繼承把財產給母親,結果變成姑姑有繼承權?
律師瑋哥只提醒:想讓特定人繼承全部遺產,千萬別拋棄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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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背景:遺產想留給特定一繼承人怎麼做?
台北有孝順的三個兄弟,因為父親過世,協議把父親的一棟房子留給母親養老,三個兄弟就主動辦理拋棄繼承。結果手續完成後,才驚覺母親無法單獨繼承,父親的妹妹(姑姑)竟然可以來分財產?!這就是對繼承法規的誤判。
案例解析:子女拋棄繼承,變母親和姑姑一起分房產?
根據《民法》第1138條,遺產繼承順序依次為
- 直系血親卑親屬
- 父母
- 兄弟姊妹
- 祖父母
所以當第一順位的子女孫子女全部拋棄繼承,父親的繼承人除了母親之外,就多了2、3、4這些順位的繼承人。本案的父親還有一個妹妹在世,變成這位姑姑(父親的妹妹)可以來和母親分房產。如果這三個兄弟拋棄繼承了,變成還要去拜託姑姑也拋棄繼承,萬一姑姑不肯,繼承人就變成由母親和姑姑共同繼承了,整個繼承關係變得非常複雜。
由此可知,除非父親後面三個順位的親人全部先離世,否則三兄弟就算拋棄繼承,母親也是沒辦法單獨繼承這間房產的。
律師建議:2 方法「遺產分割協議書」和「公同共有房產」
律師瑋哥提醒:想讓特定人繼承全部遺產,千萬別用拋棄繼承。還有其他的方法可以解決。
一、遺產分割協議書
因為遺產繼承除了全部照法律規定分配,其實也可以自行協議如何分配。只要簽 #遺產分割協議書,讓全體的繼承人都同意,三兄弟可以自願分配遺產比例是0,把房產100%由母親繼承,這種用協議的 #遺產分割協議書 合法有效。不但確保母親可以拿到房產,也比拋棄繼承程序上更簡便。
二、公同共有房產,不辦理分割遺產
三兄弟和母親共同繼承房產,先不辦理分割遺產,讓繼承房地產維持公同共有的狀態。三兄弟再約定,同意由母親居住使用房屋到百年後,之後三兄弟再處理繼承的房產。這個方法讓母親有養老安身的房屋,等母親過世了再由三兄弟順利繼承。
結論
財產繼承牽涉到複雜的法律規定和親屬關係,稍有不慎就可能導致意想不到的結果。建議在面臨類似問題時,務必先了解法律的規定,或諮詢專業的律師。確保在法律的框架內妥善處理,避免誤解法律而造成繼承上的困難。
加注警語:本文內容僅供讀者為一般性參考,個案仍需經您諮詢專業人士以評估能否適用,因此,我們建議您應就遇到的問題尋求適當的專業意見。
本文由律師先生瑋哥提供案例,同步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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