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借錢給子女買房要繳贈與稅呢?又該怎麼做才能更省稅?
許多父母可能會將大筆的錢財贈送給子女,或者是為子女購買房產。
但要小心,這些行為如果沒有注意到贈與稅免稅的額度,很可能被國稅局當成財產贈與要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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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批匯錢給子女,竟遭課稅一千萬元
最近新北市有位父親因為給子女現金5000萬元,被課贈與稅500多萬,又因為逾期未繳,罰鍰高達一千多元。
2018年也有新聞報導,台北市長柯文哲也曾經向父母借1千萬元買房,被國稅局要求補繳稅金。
上次介紹父母親想要送不動產給子女,有贈與、繼承、和買賣三種方法,每一種方法都有它的利弊。
不過因為台灣在房地合一稅新的制度之下,因為房地產交易而產生更多的稅賦,所以父母贈與房屋變得不是很划算。
如果子女在短期內很快的出售房地產,因為當初受到父母的贈與,取得房產的成本接近於零,通常再次出售就會產生很高的稅賦,有時甚至高達45%。
所以就有一些父母親,轉而想利用現金贈與給子女。
不過有些父母為了要規避贈與稅,用了錯誤的方法。
他們打算分批去銀行提領現金,或是用小額匯款給子女,以為可以躲過國稅局的查稅。卻不知道其實頻繁的轉帳,也會引起國稅局關注。
如果被國稅局認定有逃漏稅事實,不僅會被要求補稅,甚至須繳交一筆罰鍰。
最近有一個案例,新北市最近有一名父親出售了土地,想把其中的5000萬元分給子女,為了不被國稅局查到,就把錢分散到很多個銀行,而且用幾個月的時間,陸續分了幾十次提領現金,把這5千萬元在不同時間存入子女的帳戶。
國稅局向銀行調閱帳戶資料後,認定這些現金是贈與給子女的財產,因此要求補稅500多萬元。
這時候,父親不服這個裁決,在期間內沒有去繳罰款,還主張這5千萬元的轉帳,是借錢給子女去購屋投資的錢。
同樣的情形,台北市長柯文哲在幾年前,因為向父親借了1000萬元現金買房屋,被人檢舉而被國稅局查稅,而需要補繳3萬多元的稅款。
領現金存子女帳戶 超過免稅額 要課贈與稅
你一定很好奇,到銀行小額匯款,不是超過50萬元才會被問嗎?怎麼會被國稅局查到?
還有新北爸也覺得奇怪,他是每次只領20-50萬元,分批提領小額現金,應該沒有人知道錢是拿去那裡了,怎麼國稅局連拿現金也查的到?
洗錢防制法規定 銀行50萬元 或頻繁轉帳有註記
原來, 近年我國因為洗錢防制法規範,銀行對於50萬元以上大額轉帳都會註記,國稅局就可依照查稅目的追查資金去向。而50萬元以下的頻繁轉帳也會受系統備註。
新聞連結:領現金存子女帳戶 超過這數目 要課贈與稅(2022年修正免稅額244萬)
所以只要是頻繁轉帳,不管金額大小,其實都有可能被查帳的。
而這兩個案例因為父母大額轉帳,或是頻繁的領錢、短期內提領現金幾十次,早就超過一般個人帳戶的使用情況,國稅局也就可以順著金流去查,這些異常是否有逃漏稅的嫌疑。
網路上有一些錯誤的說法,說父母只要主張是借錢給子女就可以了。其實光用說的是借款,其實沒有用的,你知道是為什麼嗎?
贈與稅法第5條 二等親借錢要舉證
原來依照我國贈與稅法第5條規定,如果沒有辦法舉證二等親的借錢事實,所有的現金往來,都會被當作贈與來課稅,因此國稅局要求這二位父母要補稅。
第一個案例被國稅局查到時候,子女也沒有還錢給父母的紀錄,也沒有真的拿錢去買房屋,只在事後說是贈與,國稅局當然不會認可。因此仍會被認定逃漏贈與稅,連補帶罰可能高達數百萬元。
知道了查稅這麼嚴格,我們該如何給子女錢,才可避免金錢超出免稅額度,反而被追繳課稅還被罰款呢?
父母給子女現金,做對3件事情避免課稅
一、利用每人每年244萬元的免稅額
這是最簡單的解套方式,提早規畫財產的傳承,利用每一年父母親一人244萬元的免稅額。例如不要只由一人贈與,可以利用配偶間的贈與免課稅,財產比較多的一方轉帳給另一方配偶,父母二個人就可以各自贈與,二個人一年就有488萬可以贈與給子女。
像柯市長的父母就可以用免稅額,大概2、3年就贈與完畢了,也不必繳納贈與稅。
影片連結:【2022年贈與稅免稅額調高】父母十年可贈4880萬元免贈與稅節稅攻略
二、運用保險或信託規劃
如果想要轉移更大的金額,利用保險來規劃也是一種合法節稅的方式,例如每年將244萬元的贈與免稅額轉贈給子女,並直接拿去買保險,當保險契約成立時,因保額大於保費,就能達到放大資產移轉金額的效果。
影片連結:【保險金信託不怕敗家產】子女教育身障失智老年安養,小資族讓保險更保險的資產規劃
三、借錢給子女投資或買房
這個方法需要具備的條件比較多,
- 子女要簽借據(還款計畫書):父母需要先與子女簽借據,還需要有還款計畫書,確認借款的原因,金錢真正的用途、和借錢的償還期限。
- 子女有還款證明:要舉證借款有按照條件還利息和本金。所以在國稅局發文調查以前,已經有開始還錢或還利息非常重要,最好用轉帳匯款的方法留下證據。如果子女連一筆還款紀錄都沒有,實在很難證明這是借錢而不是贈與,等到國稅局來調查,再趕緊開始有還款行為,恐怕也來不及了。
- 子女有還款能力:但是即使父母有借據,也有還款記錄。如果子女沒有還款的經濟能力,例如子女只是小孩,沒有工作或賺錢能力,國稅局查核之後,還是可能認定不是借款而是贈與。
綜上所述,父母借錢給子女,子女除了要有賺錢還錢的能力,一定要「有借有還」,若資金流向是「有借無還」,就會被國稅局當作贈與,會被追繳贈與稅的,千萬要小心。
所以在進行大筆財產移轉前,不論是房地產,還是現金,最好都可以先請教財務或法律專家,以免像上面的父母,一不小心被罰鍰,有時高達數百萬元,想節稅反而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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